关于举办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
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128号)精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关于举办第五届365买球官方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农大通〔2019〕12号)要求,学院定于2019年5-7月举办第八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比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南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力争做到“五个更”:“更全面、更国际、更中国、更教育、更创新”,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要扩大参赛规模,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要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
三、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组委会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翠英 周跃斌
副组长:刘湘辉 肖化柱 朱杰辉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晓东 刘湘辉 朱翠英 朱杰辉 肖化柱
言 勇 周跃斌 周笑妮 周铁军 黄 诚
黄正军 傅在汉 喻夜兰 魏 坚
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黄正军
副主任:王金吉 陈 斌
成 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金吉 杨 琳 陈 芬 陈 斌 贺际强
赵文力 黄正军 彭 晓
2.学院成立比赛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评审专家委员会名单另行通知。
四、比赛分组与参赛条件
本次比赛分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进行,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赛道参赛。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主赛道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数量要求
公共课部:不少于100项;
理工学部、经管学部:每个学部不少于30项,且初创组或成长组参赛作品不少于6项(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部计算数量);
人文学部、生科学部:每个学部不少于20项,且初创组或成长组参赛作品不少于4项(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部计算数量)。
(二)参赛项目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的内容可参照以下类别: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以上“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其它要求
1.比赛允许跨学部、跨学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且负责人必须为学院在籍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参照相关条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须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赛程安排
1.现场报名:各学部、公共课部统一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和参赛作品纸质及电子档材料上交9教005彭晓老师处,参赛作品包括项目计划书(PDF文件,不超过30Mb)、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截止时间:2019年5月25日。
2.网络报名:所有参赛项目必须完成网络报名,具体方法为: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3.项目初赛: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选拔30个优秀项目参与决赛,时间:2019年5月27日;
4.项目决赛: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创业项目现场展示(5分钟)和答辩(5分钟)进行综合评分。时间:2019年5月29日。
七、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综合考虑各个赛道项目情况,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胜奖10名只颁发荣誉证书;综合考虑各学部、公共课部参赛情况、获奖情况等,设立优秀组织奖1个,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负责人毕业年度优先认定为学院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所有获奖团队参赛选手认定其素质拓展学分。
2.本次比赛的优秀项目,经比赛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后可直接参与母体学校校赛和省级比赛。
3.加大对创新创业优秀团队的扶持和奖励力度。对于全省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的获奖团队给予奖励,标准为: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0000元/队、二等奖8000元/队、三等奖5000元/队,全省决赛一等奖6000元/队、二等奖5000元/队、三等奖4000元/队;同一项目获省赛和国赛奖励的,按就高原则只给予一次奖励。省赛、国赛获奖团队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推荐参评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4.加大对创新创业指导老师的奖励。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推荐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湖南省教育厅还将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对省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直接推荐参评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指导老师。
八、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部、公共课部要高度重视,主任要亲自抓,副主任要具体抓,就业专干要积极抓,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项目推荐和参赛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报名项目数、参赛学生数持续快速增长。
2.提高项目质量。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学部、公共课部要精心组织在校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激励、邀请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加强对参赛团队的培训指导,有针对性地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为参赛项目提供专业辅导,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3.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要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内容,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学部要组织好团队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比赛,突出学院特色,在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上贡献我院学子的力量,打造一堂学院最大的思政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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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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