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 走向操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着力优化学习环境,引导学生勤于实践、快乐学习、健康生活,学院团委决定于2018年3月~5月继续组织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三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春季学期第2周~第13周
三、活动内容
(一)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
1.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3日~4月8日
2. 参赛对象:学院2016、2017级各团支部
3. 大赛安排:活动策划书、报名表等见附件1、2、3
(二)第十二届“东方杯”学生男子足球赛
1.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9日~4月13日
2. 活动地点:校东田径运动场
3. 参与对象:以学部为单位组队参赛
4. 活动要求:竞赛规程、报名表参见附件4、5
(三) “我的青春我做主”系列活动
1. 活动时间:2018年3月26日~5月31日
2. 活动地点:学校各田径场、球场等
3. 承办单位:各学部团总支
4. 参与对象: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5. 活动要求:活动方案、评选细则参见附件6、7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创新形式,优化内容,并做好对应的安排部署。
2. 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各级学生干部要带头参与各项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和社团会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要求基层团支部必须参加的活动,基层团支部没有参与的直接取消该团支部年度“五四”评优评先资格。
3. 注重宣传,强化总结。各级组织要充分发挥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高度重视活动的总结工作,注重活动图片、视频等素材的收集整理,及时凝练工作经验和特色。
附件:1. 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2. 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报名表
3. 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新媒体秀支部汇总表
4. 第十二届“东方杯”学生男子足球赛规程
5. 第十二届“东方杯”学生男子足球赛报名表
6. 第一届“我的青春我做主”系列活动方案
7. 第一届“我的青春我做主”系列活动评选细则
共青团beat365官方最新版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服务青年,活跃组织
二、活动主题:高举旗帜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时代
三、活动时间:2018年3月13日~4月8日
四、参赛对象:学院2016~2017级各团支部
五、活动具体安排:
(一)报名
各学部团总支组织报名,并于3月15日14:00前将参赛报名表纸质档与电子档(见附件1)报送至丰泽5栋洗衣店旁团委素拓办公室。
(二)初赛
1.新媒体秀(占初赛30%)
(1)支部所有成员须开通个人微信,支部和支部所有成员须开通新浪微博。
(2)各支部需在3月18日之前建立支部新浪微博(如湘农东方16级法学1班)并收听beat365官方最新版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的官方新浪微博(其账号昵称为“365买球官方网站东方院团委”)。(20分)
(3)各支部所有成员须在3月20日之前关注并收听学院官方新浪微博 “365买球官方网站东方院团委”, 成员将关注界面截屏后交至团支书汇总。 (40分)
(4)各支部所有成员须在3月20日之前关注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农东方”并留言(如17级法学1班XXX),成员将留言界面截屏后交至团支书汇总。(40分)
(5)支部应根据自身特色管理、运营好支部新浪微博,支部及支部成员所发的新浪微博须含有标签 #共建学风之团风大赛#,并@365买球官方网站东方院团委@365买球官方网站团委@共青湖南。
(6)各参赛支部在3月23日21:00之前将支部新媒体秀的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学院团委邮箱dftw84638299@163.com.
2. 团刊秀(占初赛30%)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大学生活、展现支部风采。(20分)
(2)参赛作品内容体现支部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筑梦东方”育人体系等方面内容,并附有支部徽标及支部宣言等。(20分)
(3)参赛作品要求展示支部每位成员作品。(20分)
(4)参赛作品要求支部班主任参与作品的创作和撰写。(20分)
(5)参赛作品内容、形式需有创新度。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支部集体创作,不得抄袭,抄袭计0分。(20分)
(6)各参赛支部以学部为单位于3月27日21:00将参赛作品交至丰泽5栋洗衣房旁团委素拓办公室。
3.才艺秀(占决赛40%)
(1)时间:3月27、28日 12:00 地点:大礼堂
(2)才艺秀节目形式不限,歌舞、朗诵、小品相声、话剧等。
(3)才艺秀节目要求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支部风采。
(4)才艺秀节目要求支部成员90%以上参与表演。
(5)才艺秀节目要求支部班主任参与作品的创作与表演。
(6)才艺秀节目时间要求5分钟之内,超时则终止演出。
(7)参赛队伍须按时参加比赛彩排与演出。
(8)比赛所需音乐、服装、道具等自备。音乐于3月24日21: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dftw84638299@163.com。
(9)才艺秀出场的顺序依次由抽签点数决定。
4.初赛评分标准与得分计算
(1)初赛各比赛项目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2)初赛得分=新媒体秀得分×30%+团刊秀得分×30%+才艺秀得分×40%。初赛支部得分排名(不分学部)学院第一、二直接进入决赛,各学部前两名(学院1、2名不算,依次顺推)共8个团支部进入决赛。决赛共有10个团支部。(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采用四舍五入制)
(3)初赛各项材料迟交扣分原则:各项目迟交扣其相应项目的分数,迟交一天扣5分,迟交两天扣10分,迟交三天0分。
(4)初赛评分结果将于3月29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农东方”进行公布。
(三)决赛
1.青春秀
(1)宣传海报(占决赛5%)
要求:必须由支部成员原创,体现支部特色,不得抄袭。
尺寸为40cm×60cm,由团委统一打印,请将海报电子档于4月3日中午14:00前发于dftw84638299@163.com.
(2)微视频(占决赛15%)
要求:微视频的内容需围绕本次活动主题,所选题材内容健康,充分展现支部风采。内容要求原创,如有发现雷同,此项得0分。微视频要求支部全体成员出镜,班主任参与作品的创作与表演。微视频拍摄设备不限(如手机、单反等),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900×1400,时间3分钟以内。请将微视频于4月3日中午14:00前发于dftw84638299@163.com.优秀微视频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农东方”和决赛上展播。
2.才艺秀(占决赛50%)
4月8日19:00
(1)才艺秀节目形式不限,歌舞、朗诵、小品相声、话剧等。
(2)才艺秀节目要求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支部风采。
(3)才艺秀节目要求支部成员90%以上参与表演。
(4)才艺秀节目要求支部班主任参与作品的创作与表演。
(5)才艺秀节目时间要求5分钟之内,超时则结束演出。
(6)参赛队伍须按时参加比赛彩排与演出。
(7)比赛所需音乐、服装、道具等自备。音乐于4月5日21: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dftw84638299@163.com。
(8)才艺秀出场的顺序依次由抽签点数决定。
3.思想秀(占决赛30%)
才艺秀结束后参赛班级自定留下3名同学参加思想秀比赛。由参赛代表抽题,题目为一段短篇视频或一个小故事,3名参赛选手对其主题思想、现实意义等进行阐述。
(1)3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轮流作答。
(2)思考时间30秒,答题时间2分钟,超时则结束作答。
4、决赛评分标准与得分计算
(1)决赛各比赛项目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2)决赛得分=宣传海报展得分×5%+微视频得分×15%+才艺秀得分×50%+思想秀得分×30%。(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采用四舍五入制)
(3)决赛由评委老师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于现场公布
六、比赛最终结果计算方法和奖项设置
1.本次团支部风采大赛的总成绩为:
1.总成绩=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采用四舍五入制)总成绩前一、二名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
2.比赛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分别获得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及荣誉证书。
七、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2
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报名表
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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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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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支部委员 简介 |
团支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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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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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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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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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部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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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3月15日14:00前以学部为单位将本学部参赛名单报送院团委学生办公室(丰泽5栋打印店旁第一间学生办公室)。
附件3
第十三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新媒体秀支部汇总表
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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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微博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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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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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人数 |
学院官微(新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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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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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 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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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个人微信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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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支部名称的填写务必与本支部官方微博的昵称一致。如有昵称注册时发生冲突,请自行备注;
2.支部人数以及关注人数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整个新媒体秀环节统一按0分处理;
3.由于表格有限,支部个人微信截图填写请自行加表格;
4.各参赛支部于3月23日21:00前,将本表发到邮箱dongfangtuanwei@qq.com
附件4
第十二届“东方杯”学生男子足球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3月20日~4月13日 (遇雨顺延)
(二)比赛地点:校东田径运动场
二、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学院全体学生。
(二)组队办法:以学部为单位,每个学部派1支队伍参加。
(三)报名人数:每队至少报领队和教练员各1名(必须由老师担任),最多可报运动员20名。
(四)报名时间:报名截止2018年3月20日。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档报送至丰泽5栋小卖部旁第二间办公室,电子档发至学院团委邮箱dftw84638299@163.com。
三、竞赛办法
(一)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其他按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采用11人制,每场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队员,比赛采用5号球,由主办方提供。
(三)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决赛。
1.第一阶段:参赛的4支队伍进行单循环赛,不设加时赛和点球决胜,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出第一阶段比赛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相等队之间比赛的胜负、总净胜球数、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第二阶段:按第一阶段比赛排名结果,前两名之间进行冠亚军决赛。决赛中,如果在80分钟内踢成平局则直接进入点球决胜负。
(四)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循环赛中累计一张红牌或者两张黄牌在循环赛阶段自然停赛一场,循环赛中产生的红黄牌不带入决赛,比赛中有主办方认定为性质恶劣的行为,直接取消参加之后所有比赛资格。
(五)各队运动员须着统一运动服(守门员服装颜色与本队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上场比赛。
(六)运动员一律穿TF及以下等级球鞋。
(七)运动员一律不得佩戴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
(八)足球比赛一般场上不能暂停,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如队员受伤或发生意外纠纷才鸣哨暂停。恢复比赛是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四、赛事说明
(一)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参赛队经报名后不得中途更换运动员,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三)比赛场上,服从裁判的判决,如有异议,可通过队长或领队向主办方反映,不得与裁判争执。
(四)比赛中要文明礼貌,尊重裁判、队员、对手、球迷,不准出现整支队伍不满裁判判罚、打架斗殴等情况,若有发生则取消当事队伍比赛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
(五)参赛队提前15分钟候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到场的,当场比赛视为0:3告负。
(六)比赛双方队伍至少派1名领队或教练员(必须由老师担任)到比赛现场指导和监督。
(七)参赛队员需经裁判员验证学生证确认参赛资格方可上场比赛。
(八)比赛期间,比赛服、饮品、医药等后勤用品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九)赛事正式开始后,各队不得再补报或更换球员。
五、奖励办法
(一)集体奖:
1.冠军颁发冠军奖匾及600元奖金。
2.亚军颁发亚军奖匾及400元奖金。
(二)个人奖:
对获得冠、亚军队伍的队员,颁发荣誉证书。
六、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5
第十二届“东方杯”学生男子足球赛报名表
学部(公章): 领 队:
教 练 员: 队 长:
序号 |
号码 |
姓名 |
专业年级班级 |
学生证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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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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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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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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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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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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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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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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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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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第一届“我的青春我做主”系列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为引导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帮助大学生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身心健康、磨炼坚强意志、培养优秀品德,使学生享受活动乐趣,展现青春活力。
二、承办单位:各学部团总支
三、活动时间:2018年3月15日~5月30日
四、活动地点:学校各田径场,篮球场等
五、活动形式:竞技型、趣味型等体育运动活动
六、参与对象: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七、活动要求:
1. 各学部于3月23日12:00前将活动方案交至九教南104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档发至学院团委邮箱dftw84638299@
163.com。
2. 主题鲜明,参与度高,凸显学部专业特色,符合“三走”活动要求。活动形式不限,如拔河比赛、篮球赛、趣味运动会等各种体育竞技或趣味运动活动,活动所需物品自备。
3. 活动期间各学部须做好宣传工作,形式不限,可通过展板、海报、新媒体等宣传模式,内容要求突出主题,健康向上,活动结束后须在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农东方”上推送一篇活动推文。
4. 活动期间须有图片、视频、文字等记录,活动后须有总结。各学部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活动总结材料交至九教南104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档发至学院团委邮箱dftw84638299@163.
com。
5.各学部要做好活动的安保工作,保障参与学生的人身安全。若遇到极端天气可更改活动时间或活动地点。
八、 奖励办法:根据第一届“我的青春我做主”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见附件7)按得分高低评选出1个优秀组织奖,获得奖金500元及荣誉证书。获奖学部将在2018年第十二届学院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中加5分,其他学部按得分高低分别加3分、2分、1分。
附件7
第一届“我的青春我做主”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
参赛单位 |
活动方案(10分) |
活动宣传(30分) |
活动组织(50分) |
活动总结 (20分)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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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宣传 |
新媒体宣传 |
现场 气氛 |
现场 秩序 |
场地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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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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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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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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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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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
1. 活动方案(10分) :各学部须按时上交活动方案,如迟交则扣5分。评选委员会对活动方案进行打分,按1到4名分别得10、8、7、6分。
2. 活动宣传(30分):(1)前期宣传:活动开展前指定时间进行如海报、展板等平面宣传,须提前3天通知学院团委体育部,由学院团委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拍照或截图收集,由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部的前期宣传进行打分,按1到4名分别得10、8、7、6分;(2)新媒体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学部自行编辑一篇微信推文,在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湘农东方”上进行推送,按照该推文发布后48小时内的点赞数和阅读量总和来排名,按1到4名分别得20、18、16、14分。
3. 活动组织(40分):活动开展前3天须通知学院团委体育部。
(1)现场气氛:由评选委员会对活动现场气氛进行打分,如有多场次则取平均值,满分10分;(2)现场秩序:由评选委员会对活动现场的秩序进行打分,如有多场次则取平均值,满分15分;(3)场地卫生:由学院团委工作人员对活动会场进行检查,分赛前赛后,每次满分5分,取平均值。
4. 活动总结(20分):活动期间须有图片、视频、文字等记录,活动后须有总结。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活动总结材料按时上交,如迟交则扣5分。评选委员会对总结材料情况进行打分,按1到4名分别得10、8、7、6分。
(注: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团委老师、学生副书记、各学部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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